地方政策资金补贴

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3〕2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适用地区江苏省
政策类别资金补贴
发布日期2023-01-12

政策要点

本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核心区(苏南自创区国家高新区)和辐射区(其他省级以上高新区)发展,以及省产研院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采用“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通过因素法测算分配。明确了省财政厅、科技厅及各地职责,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与监督。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
本页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时间与材料以各级主管部门当年正式申报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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