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部门税务总局 财政部
适用地区国家级
政策类别税收优惠
发布日期2023-06-20
政策要点
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时可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10月份预缴申报时可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页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时间与材料以各级主管部门当年正式申报指南为准。